被讽“辣鸡”“渣男” 李晨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

2026-06-11 18:51:55 来源:南阳镇平本地新闻网 分类:国宝档案

  7月1日晚,辣鸡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,被讽称演员李晨诉王*利网络侵权责任纠纷(名誉权)案一审胜诉。渣男靖州新闻网官方微博王*利因在其注册、李晨运营的名誉微博帐号中发布了一篇针对李晨的博文,其内容中含有诸多具有强烈侮辱、维权讽刺意味的案审言论,被判构成对李晨名誉权的胜诉侵犯,须在其微博账号主页的辣鸡靖州新闻网官方微博显著位置连续30日登载致歉声明,向原告李晨赔礼道歉,被讽并赔偿原告李晨相关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支出。渣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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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

李晨原标题:被讽“辣鸡”“渣男” 李晨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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